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发布时间:2023-2-10 14:42:03冀园会字[2023]3号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扫描二维码进行通知及附件下载)
为积极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现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1.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备案,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2.团体标准化工作遵循自愿、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应当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
3.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与现行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4.申报项目应围绕风景园林行业发展需求,着眼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5.提出标准立项申请的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协调性和可扩展性等,应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愿意提供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确保标准项目顺利进行。
2.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申请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寄送至学会科技专业委员会。
2.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将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
3.团体标准一经立项,申请单位组建标准编写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团体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4.起草完成的团体标准经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等程序后发布,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同步发布。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并全年进行意向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毅
电话:13663214674
邮箱:hbsfjylkj@126.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A座综合楼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