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来源: 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发布时间:2014-12-1 10:59:23 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l99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5种植前土壤处理 5.0.1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消毒、施肥和客土等措施。 5.0.2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0.2的规定。 园林植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表5.0.2 5.0.3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均应根据设计规定,采用客土或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 5.0.4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翻耕25~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种植穴、槽的挖掘 6.0.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6.0.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2.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3.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4.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6.0.3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6.0.3-l~5的规定。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1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2 竹类种植穴规格(cm)表6.0.3-4 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表6.0.3-5 6.0.4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6.0.5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