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
来源: 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发布时间:2014-12-1 10:57:59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l99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9树木种植 9.0.1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9.0.2种植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2.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平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3.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4.种植带土球树木时,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5.珍贵树种应采取树冠喷雾、树干保湿和树根喷布生根激素等措施。 6.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深度应与原种植线一致。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l0cm。 9.0.3树木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l.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2.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1/3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 3.带土球树木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填土踏实。 4.绿篱成块种植或群植时,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5.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9.0.4落叶乔木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l.苗木必须提前采取疏枝、环状断根或在适宜季节起苗用容器假植等处理。 2.苗木应进行强修剪,剪除部分侧枝,保留的侧枝也应疏剪或短截,并应保留原树冠的三分之一,同时必须加大土球体积。 3.可摘叶的应摘去部分叶片,但不得伤害幼芽。 4.夏季可搭栅遮荫、树冠喷雾、树干保湿,保持空气湿润;冬季应防风防寒。 9.0.5干旱地区或干旱季节,种植裸根树木应采取根部喷布生根激素、增加浇水次数等措施。针叶树可在树冠喷布聚乙烯树脂等抗蒸腾剂。 9.0.6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l0~15cm砂砾或铺设渗水管、盲沟,以利排水。 9.0.7树木种植后浇水、支撑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堰应筑实不得漏水。坡地可采用鱼鳞穴式种植。 2.新植树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以后应根据当地情况及时补水。北方地区种植后浇水不少于三遍。 3.粘性土壤,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肉质根系树种,浇水量宜少。 4.秋季种植的树木,浇足水后可封穴越冬。 5.干旱地区或遇干旱天气时,应增加浇水次数。干热风季节,应对新发芽放叶的树冠喷雾,宜在上午l0时前和下午15时后进行。 6.浇水时应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应及时扶正、培土。 7.浇水渗下后,应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得损伤根系。 9.0.8对人员集散较多的广场、人行道,树木种植后,种植池应铺设透气护栅。 9.0.9种植胸径5cm以上的乔木,应设支柱固定。支柱应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9.0.10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 10大树移植 10.0.1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l0.0.2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机械移植作业。 10.0.3当要移植大树时,移植时间宜一年前确定,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10.0.4大树移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阴、阳面。 2.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 3.高寒地区可挖掘冻土台移植。 4.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土台)。操作中应注意安全。 5.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拆除包装,分层填土夯实。 6.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 l0.0.5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l0.0.6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挡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等。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10.0.6的规定。 大树移植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