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
来源: 河北省风景园林学会 发布时间:2014-12-1 11:00:10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l99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3]285号)要求,由天津市园林管理局主编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管理,天津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3施工前准备 3.0.1城市绿化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施工。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3.0.2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当有不符之处时,应提交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3.0.3根据绿化设计耍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3.0.4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计划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l.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2.各工序的用工数量及总用工日; 3.工程所需材料进度表; 4.机械与运输车辆和工具的使用计划; 5.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 6.施工预算; 7.大型及重点绿化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0.5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应在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 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4.0.1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汁要求。 4.0.2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的规定。 4.0.3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年生花卉,株高应为10~40cm,冠径应为15~35cm。分枝不应少于3~4个,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3.球根花卉,根茎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4.0.4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4.0.5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4.0.6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lmm,种子分布应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应大于95%。 4.0.7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